199-5165-6231
+86-025-84588073
近日,海关总署关于印发《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》的通知(署贸函〔2025〕307号),紧扣“澳门+横琴”新定位,进一步全面深化海关改革,努力打造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、开拓创新的“样板间”,持续赋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(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)高质量发展提出23项措施。其中提出:
“持续促进物流一体化。支持琴澳联动发展国际航空物流业务,支持加快建设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合作区前置货站。支持横琴合作区统筹各物流园区功能布局,与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合作区前置货站有效衔接,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制造业和跨境电商等提供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。支持横琴合作区发展低空经济,研究航空器飞越横琴合作区“二线”通道海关监管模式。”

《措施》精准支持了低空经济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核心战略,通过物流一体化与监管模式创新,实质性地推动两地从“物理连通”迈向“制度协同”。支持建设澳门机场前置货站、统筹物流园区功能,不仅提升了跨境物流效率,降低企业成本,更是将横琴深度嵌入大湾区国际供应链的关键一步,直接服务于高端制造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。
《措施》体现了低空经济海关监管模式,不仅服务于现有物流升级,更主动为无人机运输等未来产业铺路,探索“二线”通道监管创新,充分体现了体现了“管得住、放得开”的思路,以制度型开放打造规则衔接“样板间”的具体实践,为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可持续的监管动能。
本文内容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或其他事宜,请联系本站邮箱。



